NOP的种植存量指导

Esta página aún no está disponble en Español。

«回归所有认证的消息


发表的日期
2013年7月10日

2013年2月28日,国家有机计划(NOP)发布了NOP 5029指导文件,“有机作物生产中的种子、一年生幼苗和种植存量”。本最终指南描述了NOP对行业和认证机构关于这些材料如何来源和处理的方向,并指定了哪些记录是必要的,以满足美国农业部国家有机标准。总的来说,很少有实质性的变化影响CCOF年度作物生产者。

然而,该指南明确了在种植砧木和多年生作物方面可以收获和销售的有机作物。种植砧木(一年生和多年生)的有机管理只需要12个月,然后种植砧木本身就可以出售或代表有机。然而,种植的作物可以在任何时候作为有机作物收割和出售。一年生幼苗/移栽必须是有机的,但非有机的种植砧木,如草莓花冠,覆盆子藤,或葡萄生产中的芽木,如果没有有机版本,可以在种植12个月内用于生产有机作物。

以芽木为例,有机作物可以从非有机种植砧木中收获,包括嫁接的枝干和树或藤的其余部分,但在有机管理12个月之前,嫁接的植物本身不能作为有机作物出售。请注意,与种子一样,用于生产有机作物的非有机种植砧木仍然需要满足205.204(a)(1)的商业可用性要求,该要求要求在使用非有机砧木之前尝试获取有机版本。至少要做三次尝试,从适当的来源找到必要的形式、质量和数量的有机版本。如果存在使用特定品种的合同义务,操作人员必须以适用于其业务和系统的方式显示出善意的努力,以遵守商业可用性要求。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