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生产硝酸钠允许量的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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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的日期
2012年10月22日

硝酸钠(智利)目前只允许在不超过作物总氮需求的20%的情况下使用。这种材料计划在10月份从禁止的天然材料名单上删除。国家有机标准委员会建议将其重新列为完全禁止的;然而,拟议的规则制定尚未发生,这意味着在10月的最后期限之前无法完成最终的规则制定。然后,这些材料将从清单上删除,并被允许使用,而没有具体的数量限制。国家环保局于2012年9月11日发布了第12-1号通知,解释了使用硝酸钠的操作应如何进行。虽然硝酸钠在2012年10月21日以后将被允许用于有机作物生产,但NOP已经提醒操作人员,他们仍然必须遵守维护或改善操作的自然资源的要求(NOP 205.200),并遵守作物和营养和土壤肥力的要求(NOP 205.203)。如果你计划在2012年10月21日之后使用硝酸钠,数量超过作物总氮需求的20%,你将需要更新你的有机系统计划,描述你如何满足NOP的其他土壤和养分需求。请联系CCOF种植部如果你有问题。